【抱怨】歡迎大家搬到台北縣~市井小民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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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ma168
2005-11-08, 02:07 PM
呆呆的看著手中兩張紅單,日期僅相差四天11/3~11/7,忽然想起電影"麥迪遜之橋"那段刻骨銘心的戀情,
男女主角之間的相處也是四天.....
人家在這四天中找到了人間的摯愛,卻因為責任選擇了不要傷害家人而默默的接受到另一個世界在重敘前緣,我的這四天卻深刻的體會到了民間公權力的徹底執行,而必須接受如果有來生,"凌杯"一定要四肢健全身體健康並且投生在富有人家.
沒錯~我患有多種慢性疾病,並且是中度肢障需依賴拐杖行走的低收戶弱勢團體成員....
我家的兩輛機車:一台50CC(我婆騎)一台125CC(偶的)...車齡均十年以上!!
11/3那天我請我兒子幫我去加油,請容許我的偷懶,因為加油站距離我家正常人行走約三分鐘吧!!想說輕型機車應該不會那麼"柱細"吧!平常馬路上到處都是未戴安全帽咆哮而過的機車族都沒事(這是我偷機的心態,不可取喔),又因為車齡十多年了,必須用腳發動,實在太麻煩了,沒想到就被中和分局攔到,並且勒令我兒子不准說任何話,直接開單,執行公權力的態度是多麼的堅決啊~事後我緊張的打到中和市交通隊請教也得到了和藹的回覆,說監理站應該會允許低收戶的申請辦理分期繳納.我比較安心了,因為一時之間我實在湊不出龐大的罰款,感謝這個國家也有柔性的一面.這也算是一個教訓,我該坦然面對的,
11/7晚間十點許,我婆下班回家途中,因有接手機的動作被土城分局攔檢,警員下車後,二話不說,直接要開單,但因為我婆騎的是我的機車,證件都在我這裡,開單警員因為沒有證件執意要求他的同伴拆大牌,我婆拜託她們可否等我送證件來,因為距離事發地點實在只要五分鐘我就可以到達,她們說你可以隔天到交通隊拿證件換大牌,後來大牌拆取不易,因而准許我婆打電話要我盡快送達,當我到達時,卻發現紅單已經開好而且開的是"無照"@@,因為我婆和我沒有正式婚姻關係,我門兩個苦口婆心拜託土城分局的警員能否手下留情,開別種的違規,但警員執意不肯~我只好拜託能否開我的名字,因為我可以辦理分期繳納,可以使負擔輕一些,警員告知名字違規都不能改,因為她們紅單一本五十張都有流水號.開了就是開了,不能更改,但是她們也有略帶歉意向我表示,如果早說,它可以不要開那麼重的......!!
寫到這忽然也發現好笑的一件事,警員扣了我的行照,原來大牌不好拆,我急忙趕過去送我的證件是給他扣耶^^"
我知道我所犯的違規,按照既有條例應該接受處罰,我也知道我不應該存著僥倖的心態~
可是我更加知道在法治的社會中,似乎尚存有一絲情理的空間,我曾經嘗試著用感性的口吻拜託警員,如果他可以為弱勢團體成員心中而有多一些體諒和同理心來成就一項好事,是否心中會有一些感動,可惜我聽到的回答卻是四個字"依法執行".....
人的一生有很多的四天,可是這11/3~11/7這四天,我深深體會到"未來"好像更"未來"了~~
台北縣值得所有希望有好的居家環境,法治的居家環境的有錢人來住~
因為~~~~~~~~~~~~~~~
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北縣!!

因為我要PO到各個相關單位~
我留下我的E-MAIL~以備查詢
如果你想對我說你的感想不管是要挺我還是罵我~我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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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cha
2005-11-08, 03:04 PM
北縣? 全"中華民國"都一樣吧?!

我也是住在北縣的機車族, 交通違規的人比比皆是, 當然其中也不乏"親民愛民"的"警察伯伯"們.
我個人自認很守交通規則了, 但是不得不違反兩段式左轉及行駛快車道的狀況也時有發生.
嚴格而不合時宜的交通法規, 輕漫而隨心所欲的執法態度, 再加上"人道價值"的關說文化,
這就是為何交通會這麼亂的原因....

p.s. 讓我想到了昨天在不平的馬路上差點被一台蛇行警用拖吊車A到的險狀

我無法論斷樓主的是或非, 因為貪一時的方便久了之後, 就會有隨便的的心態產生,
最後是上路的危險性越來越高, 相信樓主也是有一些自覺才對.
不過, 公務人員的"高姿態"確有檢討及被檢驗的必要性, 所以樓主想提出申訴, 我是支持您的.

不太需要期望來生如何, 因為或許今生的一切, 可能就是上輩子的業報.
踏踏實實的走完這一輩子, 快快樂樂的與親愛的家人生活, 才是最重要的, 不是嗎?
這輩子對自己不好的, 誰知道在下輩子要不要償還更多呢?

cit0316
2005-11-08, 03:41 PM
未帶行照300.使用行動電話1000
如果他開未帶行照而沒有開手用手機,應該算是不錯了吧!

rushoun
2005-11-08, 05:11 PM
如果您今天是一個民意代表,或是只是跟他有關係的助理,我想情形就不同了!
我想說的是,今天的警察執法,說難聽一點就是欺善怕惡。我不是說我可以原諒
自己的違規,而是我希望,那些有所謂特權的人如果違規,警察也能如此鐵面無
私的執法,那我絕對無話可說。只是....依現況看,現在的警察,充其量也不過是
這個共犯結構的一份子而已。我不想以偏蓋全,但是民眾就是有這樣的感覺,而
且常常碰到相關的情形,這也是不爭的事實,希望警察主管單位能夠反省檢討。

cit0316
2005-11-08, 07:34 PM
如果您今天是一個民意代表,或是只是跟他有關係的助理,我想情形就不同了!
我想說的是,今天的警察執法,說難聽一點就是欺善怕惡。我不是說我可以原諒
自己的違規,而是我希望,那些有所謂特權的人如果違規,警察也能如此鐵面無
私的執法,那我絕對無話可說。只是....依現況看,現在的警察,充其量也不過是
這個共犯結構的一份子而已。我不想以偏蓋全,但是民眾就是有這樣的感覺,而
且常常碰到相關的情形,這也是不爭的事實,希望警察主管單位能夠反省檢討。

我覺得特權人士比警察更應該檢討!
但是不少人出事都想找特權出來幫忙,矛盾...

chten
2005-11-08, 09:49 PM
比起北市~北縣的警察算有人情味了吧!!至少開單時還能討價還價開『輕』一點的~
北市的警察拿著高倍望遠照相機~有時候等收到罰單時才知道這路口有人偷拍~然後一連幾天每天都有相同的單要接~我哥就有過一個禮拜連續收到上個月在同一路口連續被拍共5張~開單本是教人不要違規~不過現在的條伯伯開單卻是為了業績..

Anonymous
2005-11-08, 09:51 PM
相對無權百姓鐵一般的依法執行,大官依法執行的彈性就大得多了

孔夫子說得好:不患寡而患不均

prettyritahide
2005-11-08, 11:24 PM
那我同學真的很厲害 之前他們一個禮拜連續違規兩次 兩次均未被開單 我想她們可以開班授課了 = =

Anonymous
2005-11-09, 08:01 PM
那我同學真的很厲害 之前他們一個禮拜連續違規兩次 兩次均未被開單 我想她們可以開班授課了 = =

「她」………色誘術嗎?? :D

wfm6918
2005-11-10, 01:27 AM
雖然我也討厭警察,被開單時也是髒話連連.......
自己LP夾著,忍一忍氣就消了。
但我的看法,既然違規,這跟是不是有錢人沒啥關係,
就像你所說的,是您老婆無照駕駛,本來就應開紅單受罰,
怎麼能改開您的名字,更不能因您可辦分期繳納或負擔減輕等理由更改。
本來就有錯在先,說了再多藉口都是歪理!
那些警察算是不錯了,還「也有略帶歉意向您說明」,
很多時候條子還甩都不甩你呢!
警察並不討厭,令人氣不過的是那些仗著特權亂搞的人,
強姦公權力,欺壓執法員警,那些才是罪不可赦。
以上是小弟一些淺見,有得罪請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