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對於kuro被告侵權,各位的看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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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2100
2005-09-10, 10:08 PM
如題,不知道各位有什麼看法呢?
打從一開始就覺得使用p2p下載有版權的音樂是違法的,
小弟認為再怎樣說,都不過是美化或是除罪化...
沒花錢就聽到有版權的音樂,應該說不過去吧!

現在有些p2p服務雖然是付費的,但是付的錢應該不是給唱片公司?
所以小弟認為,被判侵權不是意料外...

大家有沒有不同的看法呢?

不過小弟認為,真的拿用戶開刀...好像有點凶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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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user
2005-09-10, 10:16 PM
國產唱片
其實一張CD只有幾首能聽.
其他都是垃圾..
唱片業者要檢討啦.....

就算沒有P2P,還是沒有人會buy

mus000
2005-09-10, 10:25 PM
請不要把 p2p 跟 kuro 劃上等號。
P2P 是一種網路新興技術,kuro 是利用 p2p 賺黑心錢的廠商。

謝謝!

jessee780522
2005-09-10, 10:40 PM
xURO被告只有一個字 - 爽!

講難聽一點,xURO只不過是收了錢的搜尋引擎
就算出了問題其實在這之前xURO的說詞大概都可以是....

「提供MP3檔案的是user不是我們喔」

廣告打的這麼大...簡直就是鼓勵大家犯法 = =

leonchou
2005-09-10, 10:46 PM
看新聞說那用戶是被隨機挑中,抓來殺雞儆猴的,真是有夠倒楣...

不過俗語說的好:夜路走多總會踫到夜總會。
你覺得不好聽可以不要買,讓他虧本死都不關你的事,
但是不買又去抓免錢的,這就很那個...
今天只是一個案例,你想那些賺不到錢的廠商,
會這麼容易的放過所有用免錢的人嗎?

幾年前有用過Kuro一段時間,還是免費時代,
開始收錢後就不再用了 -- 還好我有遠見... :D

jazzblue
2005-09-10, 10:57 PM
一樣是提供P2P服務,ezpeer 卻沒事 !
一樣的法律案件,判決卻不一樣 !
這麼多的KURO會員,卻只判一人有罪 !

boy2940
2005-09-10, 11:11 PM
KURO被判決了!這當然震撼了許多飛行網的會員..以及全國的民眾!

過去1~20年來,民眾被迫著..喜歡單一唱片的幾手歌..就必須要全部買單!這是唱片從以前就使出的商業手法!!讓藝人上節目主打一兩首歌..推銷一整張專輯的時代已經過去!除非是很知名歌手..不然只會加速這歌手快速淘汰市場的速度吧了!

每次都要強迫消費者..接受已經綁好的套餐模組!除了貴得要命而且還會炫燿既得的優渥!誰會服氣??任何行業都會有辛酸及辛苦的一面!但要把這個過程全部轉嫁到消費者頭上..未免也太狂妄!

如今隨著電腦及網路的發達;音樂的檔案秘密早已被揭開!不論是國內或者是全世界唱片公司,依然想靠著那種舊有的商業手法..現在已經不再被全民所認同。

身為消費生態鏈的最末端..就只能被動處於不友善及挨打的地位?嗯!想想..至少未來幾年內..不會再花錢擁有音樂了! 電視聽聽,廣播聽聽就好!這樣還可以訓練記憶力喔..腦袋才不會老化了!
:mad: :mad:

prozacist
2005-09-10, 11:14 PM
前一陣子在圖書館隨手看了一本介紹欣賞古典音樂的入門書,作者對於CD、錄音帶這些他稱為音樂罐頭的東西,是持負面看法的,唯有現場演奏、演唱的表演才是王道,才能真正的有藝術價值。

看到現今流行音樂真正有音樂性的專輯少的可憐,真正有現場演唱實力的歌手,也已經鮮少活躍在螢光幕前。或許時代的演進,音樂罐頭因為好的錄音技術、數位音樂的加入,而有新的價值。但是音樂人把CD看做是搖錢樹的作法,反而大大限制了音樂的創新。反過來應該要把CD和數位音樂檔案看做是宣傳品才是,藉由其宣傳提高知名度,開闢因知名度高低而不同的附加價值,EX:現場演唱會、限量商品、產品代言、....,大大降低CD取得的售價。說真的,反而賣CD為主要收入的應該是獨立片商,這些對音樂有理想的人,創造原創性高的音樂,在大眾市場不討好的情況下,以CD為主要標的無可厚非。

數位方式取得音樂已經是無法檔的趨勢了,是非本來就是多數決,如果唱片業要執意走回頭路,把賣CD(可能沒幾首可以聽)當作主要財源的話,消費者的損失不過是回頭聽「有價值」的老歌,反正所謂的流行音樂還不是抄來抄去,靠宣傳來騙迷偶像的年輕人罷了,而整個唱片業損失的是整個市場。

hufun
2005-09-10, 11:30 PM
臺灣的唱片人士真的不長進
連已經賺錢的歌手也到處翻唱別人的歌詞或曲
王心凌的新歌
其中一首就是翻唱俄國歌手Tatu的歌
一聽到 曲一模一樣 差點從床上掉下來

連有名的歌手都這樣做
可見得臺灣的唱片公司多爛了

prozacist
2005-09-10, 11:43 PM
臺灣的唱片人士真的不長進
連已經賺錢的歌手也到處翻唱別人的歌詞或曲
王心凌的新歌
其中一首就是翻唱俄國歌手Tatu的歌
一聽到 曲一模一樣 差點從床上掉下來

連有名的歌手都這樣做
可見得臺灣的唱片公司多爛了

別忘了還有DA DA DA,還是主打喔!記得好像是木匠兄妹的歌。

PS 不過真的滿喜歡木匠兄妹的歌的,聽到現在還不覺得落伍∼

**更正**
經網友提醒,原來黃鶯鶯才是原唱,是我搞錯了。不過這可是將近二十年前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