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uruto
2005-02-15, 04:26 PM
http://tw.news.yahoo.com/050215/19/1hxum.html
電總擬徵收電信號碼使用費
【中時電子報 】
何伯陽台北報導為促進電信號碼有限資源使用,防止電信號碼資源濫用問題,電信總局初步規劃電信號碼將要開始收費,民眾最常接觸的市內電話和大哥大等門號,每門號每年需繳交新台幣五元,每年挹注國庫八到九億元的收入。各電信業者若有意見,則需於二十五日前提交意見書。
電總規劃的電信號碼收費標準,主要依據電信業者向用戶收取用戶號碼選號費、黃金號碼拍賣費、以及使用電信號碼的外部利益,參酌歐盟、澳洲、大陸等國的收費機制,並綜合考量各國生產力和人民購買力等條件差異進行調整。另外,立法院於九十一年七月增訂電信法條文時,也以附帶決議授權電信總局,在未來三到五年內,訂定電信號碼收費標準並加以實施。
目前,全球除了大陸地區明文規定,電信號碼使用費用由電信業者負擔外,其餘世界各國都由電信業者自行決定吸收或是轉嫁消費者。國內各電信相關業者則表示,將等正式法規成形後,再討論是否自行吸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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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的是,在申辦時嚴格審核資格或限制申請數量以及查核幽靈號碼的存在於否不是更好嗎?或是達到某一數量時另外收取費用,
而不是全部的人負擔這筆費用。只要向使用者收5元就能防止濫用?真好笑 :corky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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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總擬徵收電信號碼使用費
【中時電子報 】
何伯陽台北報導為促進電信號碼有限資源使用,防止電信號碼資源濫用問題,電信總局初步規劃電信號碼將要開始收費,民眾最常接觸的市內電話和大哥大等門號,每門號每年需繳交新台幣五元,每年挹注國庫八到九億元的收入。各電信業者若有意見,則需於二十五日前提交意見書。
電總規劃的電信號碼收費標準,主要依據電信業者向用戶收取用戶號碼選號費、黃金號碼拍賣費、以及使用電信號碼的外部利益,參酌歐盟、澳洲、大陸等國的收費機制,並綜合考量各國生產力和人民購買力等條件差異進行調整。另外,立法院於九十一年七月增訂電信法條文時,也以附帶決議授權電信總局,在未來三到五年內,訂定電信號碼收費標準並加以實施。
目前,全球除了大陸地區明文規定,電信號碼使用費用由電信業者負擔外,其餘世界各國都由電信業者自行決定吸收或是轉嫁消費者。國內各電信相關業者則表示,將等正式法規成形後,再討論是否自行吸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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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的是,在申辦時嚴格審核資格或限制申請數量以及查核幽靈號碼的存在於否不是更好嗎?或是達到某一數量時另外收取費用,
而不是全部的人負擔這筆費用。只要向使用者收5元就能防止濫用?真好笑 :corky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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