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在奇摩拍賣遇到賣方詐騙了,請求各位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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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zhuang
2005-01-26, 11:43 AM
基本上報案沒啥用~~
網路買賣風險很大
但樂趣很高
我現在玩拍賣反而更小心了
千萬不要貪小便宜~~

附上我之前被騙的拍賣
還有一些買賣經驗跟大家分享
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1112088597

看到一篇超長
http://tw.user.bid.yahoo.com/tw/show/rating?userID=alton_chat&filt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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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cool
2005-01-28, 12:24 AM
建議海盜天使兄去看這一期的壹周刊,因為有刊登yahoo的客服電話.報案的話可以從網路110報案,並再填表時寫清楚ㄧ定要給你三聯單,比較不會被警察吃案.

希望能幫上您的忙,也祝您追回一些損失.

請問 Yahoo的客服電話是幾號?
謝謝

cheerx
2005-01-28, 12:45 AM
小弟沒有記下來,因為沒有什麼需要,有需要的人恐怕要自行去翻翻上期的壹周刊了.

海盜天使
2005-01-28, 01:38 AM
查號台應該查的到吧....try try看
02-23659898
台北市福斯福路二段100號12樓

tgs_2
2005-01-28, 11:30 AM
報案第二天,警方仍未展開調查,我們只能自己調查
連嫌犯的所在地與出沒地點我們都查出來了,警方還是未展開行動,要說什麼好呢.....
目前能提供以下資料,附圖為相關網咖位置圖,雙紅點為嫌犯曾出現的網咖
如果您是蕃茄網網咖工作人員,煩請將2005-01-10之後的監視錄影全數備份

確定為詐騙帳號:
奇摩拍賣(lv9099) -- http://tw.user.bid.yahoo.com/tw/show/aboutme?userID=lv9099
奇摩拍賣(cd8106) -- http://tw.user.bid.yahoo.com/tw/show/aboutme?userID=cd8106
 「可得知偽造身份 王正倫(lv9099)使用台灣大哥大0920692349,偽造身份(cd8106) 中華電信0911019281」


lv9099寄e-mail當時所使用的IP如下:
61.67.200.153 日期:2005-01-17(一) 時間:14:42:41
61.67.200.153 日期:2005-01-17(一) 時間:15:13:12
61.67.200.153 日期:2005-01-17(一) 時間:15:19:55
61.67.205.216 日期:2005-01-18(二) 時間:22:28:48


IP註冊地址:
61.67.200.153 (http://rms.twnic.net.tw/twnic/User/Member/Search/main2_2.jsp?queryString=PY89-TW) -- 蕃茄網北新店 -- (02)2918-7134 -- 台北縣(231)新店市北新路3段145號4樓
61.67.205.216 (http://rms.twnic.net.tw/twnic/User/Member/Search/main2_2.jsp?queryString=JZ278-TW) -- 蕃茄網青雲店 -- (02)8262-0077 -- 台北縣(236)土城市青雲路531號1樓


推測嫌犯只去蕃茄網網咖:
蕃茄網承德店 -- (02)2555-9342 -- 台北市(103)大同區承德路1段32號b1
蕃茄網金城店 -- (02)8260-3200 -- 台北縣(236)土城市金城路3段243號b1
蕃茄網安坑店 -- (02)8666-7139 -- 台北縣(231)新店市安和路1段1號2樓


http://img145.exs.cx/img145/7594/10020ge.png

啊勒~ :eek:
你是偵探喔 ;)

schuey
2005-01-29, 09:13 AM
小弟沒有記下來,因為沒有什麼需要,有需要的人恐怕要自行去翻翻上期的壹周刊了.

02-77180800
Yahoo 的客服
希望幫的上忙
不過以Yahoo 拍賣上縱容補商販賣電子書的情況來看
我並不是太樂觀

orcish
2005-01-30, 02:47 PM
不需要用線上報案啦,偵查速度可能會較慢,高雄市的網友可以直接去高雄市警察局(中正四路260號)三樓的電腦犯罪小組報案
要記得帶壞人發過來的 E-MAIL、電話、銀行帳號,最後的三聯單記得要拿..
這裡有些相關資訊->北縣電腦網路犯罪常見問題集(FAQ) (http://www.tcpsung.gov.tw/cybercrime/FAQ.htm)

內政部警政署-報案三聯單查詢 (http://www.npa.gov.tw/NpaQuery/Q7041M.ASP)

如果你遇到警方不處理的話,請叫他把他的警察編號給你,然後打申訴電話
警政署督察室:(02)23219011轉2359
高雄市警局督察室:(07)2825882

關於詐財者說要匯回贓款注意事項
請注意
1.可以請詐財者提存給法院受害者再憑匯款單去領取
2.不要私下收受詐財者的錢!收了他的錢他就沒有刑事責任了!就會變成一般的消費糾紛!
3.如急著要錢!可以請詐財者將錢交給受理承辦的警員轉交!不過這和第2條是一樣的情況!

海盜天使
2005-01-30, 07:01 PM
不需要用線上報案啦,偵查速度可能會較慢,高雄市的網友可以直接去高雄市警察局(中正四路260號)三樓的電腦犯罪小組報案
要記得帶壞人發過來的 E-MAIL、電話、銀行帳號,最後的三聯單記得要拿..
這裡有些相關資訊->北縣電腦網路犯罪常見問題集(FAQ) (http://www.tcpsung.gov.tw/cybercrime/FAQ.htm)

內政部警政署-報案三聯單查詢 (http://www.npa.gov.tw/NpaQuery/Q7041M.ASP)

如果你遇到警方不處理的話,請叫他把他的警察編號給你,然後打申訴電話
警政署督察室:(02)23219011轉2359
高雄市警局督察室:(07)2825882

關於詐財者說要匯回贓款注意事項
請注意
1.可以請詐財者提存給法院受害者再憑匯款單去領取
2.不要私下收受詐財者的錢!收了他的錢他就沒有刑事責任了!就會變成一般的消費糾紛!
3.如急著要錢!可以請詐財者將錢交給受理承辦的警員轉交!不過這和第2條是一樣的情況!
所有受害者均已報案,共有七個人
不過目前只有一位在台北市報案的網友,他的案被轉交至警政署查辦
其餘六人的案件,只有被轉至內湖分局,也就是詐騙帳號的開戶銀行所在地


我和台北那位網友都有親至分局報案,也有線上報案
但是只有台北那位網友被通知併案處理,其餘六件報案通通沒下文
這樣子我還要再跑一次高雄市警察局嗎?(重覆報案?)

台北那位網友自己曾跑過警政署,居然有放周休二日.....(網頁上寫全年無休)
等到正常上班日時,他再打電話到警政署,對方則要他到土城分局報警(嫌犯首次上網的地點)
總之....就是踢皮球啦!

我和網友3天就把所有資料整理好,到哪抓人都寫出來了,就是沒警方要辦
到了現在總共有七個人報案,卻到現在都還沒併案
都親自跟警方說要併案處理了,還是不鳥你~
這種情況下,我真的要再積極的跑一次高雄市警察局嗎?
說真的~錢不是重點,因為奇摩能賠我
可是警方的態度~讓我想放棄抓那個人了

orcish
2005-01-30, 10:13 PM
如果重覆報案,最後還是會被依單一窗口移回同一個報案地

在遊戲不敗討論區上看到的流程>>
一般大眾認知的犯罪─網路犯罪,有幾個地方,
刑事局(偵九隊),刑警(大)隊電腦犯罪組、各分局刑事組,各派出所,
原則上,如果不管你是不是在你家附近的派出所,
案件都會被移至管轄你家附近的那個派出所的單位─分局,
比如說,住在板橋市文化路一號,是板橋派出所轄區,
結果你去偵九隊、台北市、台中市的結果都一樣,一樣移給台北縣的板橋分局刑事組受理,
那跨縣市或跨單位公文要如何轉,就是使用公文交換或是郵寄,
在這期間要先製作公文稿給長官看是不是真的有必要移轉或是留辦?
從稿到公文約二至三天,如果中間有公務機關的休假時間,那就另加二天,
如果有連假,就更更更久了,時間約莫七天左右會到,
以本轄為例,你到我們電腦犯罪組來報案,
如果你住板橋市,你回到家算七天內,公文會到板橋分局(因本轄有偏遠分局如金山、瑞芳等),那你就浪費了七天了,
等承辦人確認後,很可能要再一二天,因為刑事組的上班時間不是固定的,
但若你到派出所,由於派出所一二天內就要送公文至分局一次,
所以,最快三天內就會知道承辦人了,這就是單一窗口作業規定,
你也可以去網路警察局報案,結果只是更浪費作業時間

PPPP
2007-01-30, 05:01 AM
提供免費WLAN的地方政府又要一次革命了.........


現在有提供免費WLAN的地方政府??







2.有了報案三聯單後,奇摩在法律上始得逾越隱私權政策,調出賣家個人資料,以及電子紀錄檔 (通聯紀錄,電信警察透過此資料可抓到人),這份資料應該也會公佈給你,讓你知道是何人對你詐欺,當然這是有目的,因為如果抓到人,法院八成也會給你傳票叫你去作證。


我有1位朋友經由網路在台中受騙,受害人他們不甘心被
騙錢,到處在各網路論壇裡面把事情經過公佈,避免有更
多其他人受害

我朋友說那位先生目前逍遙法外,不接受害人他們電話

我告訴我朋友說,這樣子事情應該報警吧!你不打110電
話報案,你拿他沒辦法的;你們受害人到處在各網路論壇
裡面把事情經過公佈,又怎麼樣呢~~~~~~~~~~

你們受害人幹嘛互推相讓,等待看誰會去報警,假設最後
沒有受害人打110電話報案。怎麼辦

互推相讓;哎呀,台灣人

我朋友既然想跟那位先生討回錢財,卻又希望網路上其他被騙
的人看到他們留言的話,希望網路上其他被騙的人有認識黑道
的能幫忙跟那位先生討回錢財

傷腦筋!還寄望黑道;哎呀,我罵我朋友台灣人,阿Q。我朋
友反駁,因為那位先生就是要逼他動用暴力,跟他連絡一個月
,手機都不接

我告訴我朋友,你打110電話報案就是動用暴力緝捕嫌疑犯
,再拖延下去,那位先生早逃之夭夭...............我告訴我朋
友,你們受害人既然知道那位先生住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
就別明天去那個地址確認看看,什麼給他按門鈴,躲起來,
什麼看有沒有人開門

我告訴我朋友,你的構想只是打草驚蛇。你打110電話報案
就對了

我朋友回答,他想明天直接去警察局報案,交代事情會比較清


我趕緊告訴我朋友不要直接去警察局報案;他說他沒打過110
,怕怕的

我趕緊告訴我朋友,要打110電話報案,因為24小時錄音,
派出所才不會吃案,因為各縣市政府要低犯罪率,基層警員只
得吃案

我朋友告訴我,以前就是曾經有1位受害人去警察局報案,沒
有用;所以他們受害人才要透過在各網路論壇裡面把事情經過
公佈,聚集大眾的力量,看是否網路上其他被騙的人有認識黑
道的能幫忙跟那位先生討回錢財

我告訴我朋友所以你務必要打110電話報案,然後領取報案3
聯單,才算正式完成報警手續;哎呀,派出所基層警員吃案才
有低犯罪率嘛..........................其實你們受害人完全不知道
被告正確的住址、行蹤,沒關係,只要你正式完成報警手續,
案件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自然會去查緝,上法庭之後,檢察官
才是原告,那位先生他是被告;你們受害者只要指認他就可以


我告訴我朋友,你們受害者互推相讓不打110電話報案不外乎
怕麻煩,不懂刑事訴訟法規定;像這種小案件,而且經由網路
,不認得被告臉孔,你們連指認他臉孔能力都沒有,你們受害
者不需要進法院,只需要配合檢察官、警方,在報案筆錄上簽
名就可以了; 進法院的是檢察官、被告

我告訴我朋友,台灣人就是缺乏刑事訴訟法常識,哎呀,社會
老問題,受害者害怕又無知,傷腦筋,還寄望黑道

大家參考參考PCZONE 討論區 > 網路詐騙有機會查到嗎
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p=948768



也有可能是在網咖上網,或是公共電話拿NB撥接,其實都有攝影機錄
影,就算用無線電溢波上網,也是有人被抓。

目前法令應該還沒有強制網咖攝影機錄影








其實在這個時代,要抓人太容易了,只要跟電信用品扯上關係,身分就會曝露了,包括一個手機號碼,辦門號要身分證明,所以抓的到,用便利商店買的預付卡,首先你會被錄影,再來手機會有序號,當你連上GSM系統,位置已經曝露了。


便利商店店員分得出來身分證真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