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
2004-11-28, 11:22 PM
小弟最近要繳地價稅
但是最近發現已經連續兩年地價稅多繳
因為房子本身是自用
但是建商賣屋後,其房屋原始地價稅都是設定為一般住宅
小弟一直未留意到
一直到今年才發現應該改為自用住宅
不知多繳的費用可否追回?
另外今年亦還來不及更改,就已收到今年的稅單
應該如何處理?
這是否有一方有責任問題可追究?(建商?)
謝謝!
贊助商連結
但是最近發現已經連續兩年地價稅多繳
因為房子本身是自用
但是建商賣屋後,其房屋原始地價稅都是設定為一般住宅
小弟一直未留意到
一直到今年才發現應該改為自用住宅
不知多繳的費用可否追回?
另外今年亦還來不及更改,就已收到今年的稅單
應該如何處理?
這是否有一方有責任問題可追究?(建商?)
謝謝!
贊助商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