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被公司開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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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13
2004-08-04, 09:39 PM
小弟因為在便利超商(萊z富)打工.然後再大夜的時候打瞌睡被抓包..然後店長把我抓去罵一頓之後說要給我一次機會在試試看...想不知之後竟然完全沒有排我的班..現在連我的做20天的薪水都不知道拿不拿的到..請大家給點意見~真的沒辦法領薪嗎?ps.我並未收到正式的解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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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o-
2004-08-04, 11:15 PM
做幾天一定要拿幾天的薪水吧! 沒有就去告它

GeorgeChang
2004-08-04, 11:44 PM
直接找店長問個明白吧!!
也是被開除~也要拿20天的薪水回來...

Hermit
2004-08-05, 12:42 AM
依勞動法規相關規定:雇主有交付受雇人工作之義務.
不過要注意一下與主管雇主溝通的藝術

52613
2004-08-05, 12:43 AM
我在等公司正式的給新日...如果不通知我去領的話我就真的打算去店裡討~不過有些尷尬....

Hermit
2004-08-05, 01:12 AM
還有..還有..
雇主對於受雇人勞務之給付有給付對價之義務.
也就是說,老闆應給付您雙方約定好之薪資
對於主張自己合法之權益
有什麼好尷尬的?!

billyao
2004-08-05, 01:44 AM
最好翻閱一下勞基法,稍微瞭解自己的權力,然後在根據此,向您的舊東家要求合理的待遇。切忌動手動腳,以免落人口實,沒有拿到應得的,卻惹了一身腥。

先用旁敲側擊的方式,去打聽與瞭解該店長的想法,或許試著溝通一下....

Net surfer
2004-08-05, 09:57 AM
可以領薪吧
除非簽約時有什麼特別規定
之前我去一家工廠上班
上了三天因為太累就沒做了
該公司還是打電話叫我去領那三天的薪水

失誤那天不給薪還可以接受
之前辛苦做的血汗錢沒好拿
這沒道理阿

randy927
2004-08-05, 10:52 AM
等到發薪日那天看有沒有領到20天的薪水,沒有的話就一定要去爭取,那是你應拿的部份,不要怕尷尬。

deepblue
2004-08-05, 01:17 PM
這是一定要領的啦
況且你已經做了20天
是有超過可以領薪水的時間了